一种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2022-07-12  154


    本公开涉及综合管廊排水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



    背景技术:

    综合管廊作为管线集约敷设的载体,管廊内部附属设施和构件的合理布置和耐久性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综合管廊底板排水边沟尺寸一般为10x5cm,通常采取单侧或双侧布置,往往与管廊两侧的管线支墩冲突,操作现场仅采取简单处理从支墩下方或外侧形成一个流水通道,这使得施工质量和使用效果均不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公开目的是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该排水装置便于施工,质量易控制,耐久性好,造价低,其穿过管线支墩,与排水边沟相配合可以更好对综合管廊进行排水。

    本公开的目的是提出一种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公开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包括排水通道,所述排水通道设置于管线支墩底部且贯穿管线支墩,所述排水通道为开口向下的槽型结构,槽型结构底部置于排水边沟上,槽型结构底部开口与排水边沟上部开口相对接设置。

    本公开的排水装置的工作原理是:

    该排水装置的排水通道贯穿管线支墩设置,且排水通道下方直接与排水边沟相对接,综合管廊排水经过管线支墩时,水流经排水通道和排水边沟排出,管线支墩不再对排水造成阻碍,且排水效果更好。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管线支墩底部设有与排水通道配合的开口向下的槽体,排水通道卡合设置于槽体内。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排水通道的长度与管线支墩长度相同。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排水通道的宽度比排水边沟的宽度大5~8cm。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排水通道的高度比排水边沟的高度大5~8cm。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排水通道为玻璃钢制成。

    本公开的有益效果为:

    本公开的排水装置,将排水通道贯穿管线支墩,并将排水通道底部开口与排水边沟直接对接设置,在综合管廊排水时水流直接经由排水通道和排水边沟排出,流水通道不再与管线支墩冲突,排水效果更好。

    本公开的排水装置,可准确控制管线支墩下方排水边沟尺寸,且后期清理更加方便。

    本公开的排水装置,排水通道可提供后期疏通、清理的空间,且便于施工、质量易控制、耐久性好。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

    图1为排水装置及其在综合管廊内布置示意图;

    图中,1排水通道,2管线支墩,3排水边沟。

    具体实施方式

    应该指出,以下详细说明都是例示性的,旨在对本申请提供进一步的说明。除非另有指明,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含义。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为了方便叙述,本公开中如果出现“上”、“下”、“左”“右”字样,仅表示与附图本身的上、下、左、右方向一致,并不对结构起限定作用,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公开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公开的限制。

    正如背景技术所介绍的,综合管廊排水边沟往往与管廊两侧的管线支墩冲突,操作现场仅采取简单处理从支墩下方或外侧形成一个流水通道,施工质量和使用效果均不理想,为了解决如上的技术问题,本申请提出了一种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包括排水通道,所述排水通道设置于管线支墩底部且贯穿管线支墩,所述排水通道为开口向下的槽型结构,槽型结构底部置于排水边沟上,槽型结构底部开口与排水边沟上部开口相对接设置。

    实施例1

    下面结合附图1对本实施例公开的排水装置做进一步的说明;

    参照附图1所示,一种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包括排水通道1,排水通道1设置于管线支墩2底部且贯穿管线支墩2,管线支墩2底部设有与排水通道1配合的开口向下的槽体,排水通道1卡合设置于槽体内。

    排水通道1为开口向下的槽型结构,槽型结构底部置于排水边沟3上,槽型结构底部开口与排水边沟3上部开口相对接设置。

    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沿横向方向为排水通道1的宽度方向,沿竖向方向为排水通道1的高度方向,沿水流流通方向为排水通道1的长度方向。

    排水通道1的长度与管线支墩2长度相同,便于管线支墩立模。

    排水通道1可代替管线支墩的普通模板,既便于施工,又提供后期疏通、清理的空间。

    排水通道1的宽度比排水边沟3的宽度大5~8cm。

    排水通道1的高度比排水边沟3的高度大5~8cm。

    本实施例中,排水通道1为玻璃钢(frp)制成,可采用匹配任何边沟尺寸的玻璃钢管,可降低传统钢铁材料消耗、减少木制模板使用。

    玻璃钢为树脂和玻璃纤维复合而成,材料轻且强度高,便于现场运输和切割。相对传统建筑材料矩形钢管,玻璃钢管耐腐蚀性可提高约一倍,能有效匹配综合管廊的使用寿命,且价格低廉。

    本公开的排水装置的使用方法是:

    将带有排水通道1的管线支墩2置于排水边沟3上方,排水通道1位于管线支墩2底部且直接贯穿管线支墩2,排水通道1下方直接与排水边沟3相对接连通,综合管廊排水经过管线支墩2时,水流经排水通道1和排水边沟3排出,管线支墩2不再对排水造成阻碍。

    上述虽然结合附图对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但并非对本公开保护范围的限制,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本公开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做出的各种修改或变形仍在本公开的保护范围以内。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排水通道,所述排水通道设置于管线支墩底部且贯穿管线支墩,所述排水通道为开口向下的槽型结构,槽型结构底部置于排水边沟上,槽型结构底部开口与排水边沟上部开口相对接设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线支墩底部设有与排水通道配合的开口向下的槽体,排水通道卡合设置于槽体内。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通道的长度与管线支墩长度相同。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通道的宽度比排水边沟的宽度大5~8c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通道的高度比排水边沟的高度大5~8c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通道为玻璃钢制成。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应用于综合管廊管线支墩的排水装置,包括排水通道,所述排水通道设置于管线支墩底部且贯穿管线支墩,所述排水通道为开口向下的槽型结构,槽型结构底部置于排水边沟上,槽型结构底部开口与排水边沟上部开口相对接设置。该排水装置将排水通道贯穿管线支墩,并将排水通道底部开口与排水边沟直接对接设置,在综合管廊排水时水流直接经由排水通道和排水边沟排出,流水通道不再与管线支墩冲突,排水效果更好。

    技术研发人员:郑志超;李军;张光利;匡伟;蔡仕强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研发日:2019.06.27
    技术公布日: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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