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婴儿和/或小孩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
背景技术:
1、用于婴儿或者小孩(三至六岁)的高脚椅是已知的。这种高脚椅可以或者已经配置一个防护装置(婴儿防护装置),该防护装置可以与高脚椅配套使用,以辅助已经可以自立坐住的婴儿或者小孩,或者防止他们掉落,直到不再需要这样的辅助或者安全措施为止。
2、这种婴儿防护装置可以具有例如护栏、横杆,通常还与竖直皮带或者连杆一起使用。在此,所述护栏或者横杆例如能够可松脱地紧固在靠背或者坐面上,或者紧固在高脚椅的框架侧面上。
3、ep 1 991 091 b1公开了一种防护栏形式的婴儿防护装置,其具有三个端部,其中这些端部中的两个端部钩在两个构成靠背的横梁之间,而第三端部紧固在坐面上,以便将防护栏可松脱地与高脚椅连接。
4、现有技术中已知的解决方案在舒适性方面,特别是在操作坐具时对于儿童和/或看护人员来说,被视为是需要改进的。
技术实现思路
1、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婴儿和/或小孩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其中为婴儿或者小孩以及看护人员确保了较高的舒适性,同时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2、这个目的特别是通过权利要求1的特征得以实现。
3、这个目的特别是通过一种用于婴儿和/或小孩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得以实现,其包括(优选包含框架的)底座件以及用于保护婴儿或小孩(特别是保护婴儿)的防护装置,其中该防护装置能够可松脱地紧固在所述底座件上。
4、防护装置尤其是指婴儿防护装置(婴儿防护设备),其设置用于(额外地)保护(和必要时至少部分容纳)婴儿和必要时小孩。
5、所述防护装置可构造成用于保护婴儿或者小孩,并且(在必要时额外地)用于容纳婴儿或者小孩、特别是婴儿(也就是说,特别是直接从后部和/或前部和/或侧面以及必要时从下方支撑婴儿或者小孩)。
6、底座件配置成,使得所述防护装置可装配在该底座件上。该底座件本身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坐具,尤其是在没有防护装置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至少对小孩和/或儿童来说)。
7、底座件优选可占(整个)坐具或者高脚椅(包括防护装置在内)的重量的至少50%、优选至少80%,可能的话至少90%和/或最多99%或者最多95%。
8、防护装置(总体)可占坐具或者高脚椅的(总)重量的最多50%,优选最多20%,可能的话最多10%,和/或至少0.5%或者至少2%或者至少5%或者至少10%。
9、优选防护装置重量的至少50%,可能的话重量的至少80%,优选重量的至少90%由塑料制成、特别是由硬质塑料,例如由至少一种聚合物制成。
10、防护装置可由一个(形状稳定的)刚性主体(例如注塑体)构成,或者包括这样的主体,其中该刚性主体优选构成防护装置重量的至少20%,可能的话至少50%。防护装置可具有衬垫,或者构造成没有衬垫。
11、例如,底座件重量的至少20%,可能的话至少50%可由木材制成,和/或重量的至少20%或者50%由金属制成,和/或重量的至少20%或者至少50%由塑料制成、特别是由聚合物制成。
12、“可松脱地紧固”是指防护装置可非破坏性地与底座件分离的紧固方式,特别是手动地和/或无需工具就能分离。必要时,无需松开螺纹连接就能够将防护装置从底座件上拆下。也可以考虑采用螺纹连接,特别是可手动操作的螺纹连接。
13、可以规定,两个可松脱地相互紧固在一起的元件相对于一个特定的紧固装置相互具有正好一个运动自由度,或者优选它们相互不再具有任何运动自由度。
14、(相应的,即第一或第二)紧固装置可至少部分由底座件和/或防护装置构成(例如作为一体成型的结构,和/或包括底座件或防护装置的至少一个凸出部和/或至少一个凹陷),和/或通过至少一个单独的装置提供(该装置特别是应视为坐具或高脚椅的组成部分)。一个单独的装置必要时可以(非破坏性地和/或手动地,必要时不必松开螺纹连接)从底座件和防护装置中(仅仅一个)或者二者上拆下。
15、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防护装置可通过至少一个或者刚好一个第一紧固装置、即前部和/或下部紧固装置以及至少一个或者刚好一个第二紧固装置、即上部和/或后部紧固装置可松脱地紧固在底座件上,其中,至少一个(或所述一个)第二紧固装置、特别是通过该第二紧固装置定义的接口(参照该防护装置的横向延伸)布置在防护装置的中间部段中(上)。
16、防护装置的参照该防护装置的横向延伸的中间部段特别是指一个在防护装置的(整个)横向延伸的一个部段上延伸的部段,该部段与所述横向延伸的左侧和右侧边缘的间隔距离为所述整个横向延伸的至少或者刚好20%,优选为所述整个横向延伸的至少或者刚好30%,在必要时为所述整个横向延伸的至少或者刚好40%。
17、特别优选,所述相应的(此处为所述第二)紧固装置至少大致布置在(参照防护装置的横向延伸的)中心处。
18、如果在上面和下面给出了方向指示(右、左、前、后、上、下、水平、竖直、横向等)的话,(只要没有其它说明)其出发点就是,防护装置安装在底座件上,并且坐具或者高脚椅设置为适合于安全容纳儿童的配置,并且布置在一个水平面上。如果能够通过可能存在的调节可能性设置不同的配置的话,利用方向指示和/或位置指示确定的相应条件应该优选适用于这些配置中的至少一个配置,可能的情况下适用于这些配置中的多个或者全部。
19、原则上,指示“前”、“后”和“侧面”或者“右”和“左”是针对正常坐在坐具(高脚椅)中的儿童而言,其出发点是,该儿童笔直看的话,是朝前看。
20、如果一个特定的装置或结构或元件应比另一个装置或结构或元件布置得更靠前(或更靠后、更靠上或更靠下)的话,这应该至少适用于相应的装置或相应的结构或相应的元件的某些部段,可能的情况下,适用于整个装置或整个元件。特别是,指示“更靠前”(或“更加前面”等等)旨在表达相应装置或相应结构或相应元件的最前面的端部应比对比的装置或对比的结构或对比的元件的最前面的端部更靠前(相应的内容也应适用于指示“更靠后”或“更加后面”、“更靠下”或“更加下面”,以及“更靠上”或“更加上面”)。因此,如果一个装置a布置在一个装置b之前的话,这特别是应该理解为所述装置a至少局部(可能的话完全)布置在装置b之前的缩写。针对需相互比较的相应紧固装置,方向指示或者位置指示特别是旨在表达所述相应的条件(也或仅)适用于需相互比较的相应紧固装置的接口(见下文)。因此,如果一个紧固装置a布置在一个紧固装置b上方的话,这特别是应该理解为这一点适用于相应的整个紧固装置的缩写,或者至少(可能的话,仅仅)一个由所述紧固装置a定义的接口布置在一个由所述紧固装置b定义的接口上方的缩写。
21、假如涉及的是儿童(或者婴儿或小孩),可以从合适的假人中导出特定身体部分的比例、尺寸、位置(等等)。在此,尤其可以是humanetics公司制造的假人(根据本技术的申请或优先权日时的最新版本或者已有版本),例如q系列假人。特别是,可以根据尺寸从这些假人中选择一个合适的假人,例如q0、q1、q1.5、q3、q6和/或q10,其中q后面的数字对应于与儿童的(大致)年龄相应的尺寸和相应的重量。
22、由相应的紧固装置定义的接口尤其是指底座件、防护装置和可选的(独立的)连接装置的那些共同(即与底座件、防护装置和可选的独立连接装置的至少一个相应的其它部分一起)(直接)接触构成相应的紧固或者(特别是形锁合和/或力配合)连接的部段。
23、原则上,紧固装置尤其是指一个结构或机构,其能够实现相应地紧固在防护装置的相应部段上并且可以包括座椅装置的结构、底座件的结构和/或进一步可能存在的中间结构。
24、所述相应的紧固装置优选设置用于通过形锁合和/或力配合实现紧固。
25、相应的接口可以是连在一起的结构,或者也可以不是。
26、特别是当相应的紧固装置(接口)的(横向)延伸的至少一个部段(优选该相应紧固装置(接口)的横向延伸的至少50%或至少90%或100%)布置在所述中间部段内时,就应该实现将所述相应的紧固装置(或者由此定义的接口)布置在这个中间部段中。
27、特别是,第二(优选上部和/或后部)紧固装置(接口)优选设置成它原则上可以定位保持防护装置(至少在该防护装置中没有容纳婴儿或者小孩时),然而这并不是强制性的。另外的紧固装置例如可以设置成它们能够进一步稳定和/或定位(可能基本上已经由另一个紧固装置定位保持的)防护装置。
28、第二(或者上部和/或后部)紧固装置(接口)优选布置(或安装)在防护装置的上半部中,进一步优选在上部三分之一中,更进一步优选在上部四分之一中。
29、特别优选,第二紧固装置包括一个悬挂结构、特别是钩子,该悬挂结构/钩子设置用于将防护装置挂在底座件上、特别是该底座件的靠背上、优选挂在该靠背的上端部上。作为备选方案或者补充方案,所述底座件可包括这种悬挂结构(钩子),必要时防护装置可以挂在或者挂入该悬挂结构上/中。
30、第二紧固装置优选包括至少一个钩子、特别是布置(安装)在所述防护装置的靠背上、优选在该靠背的背面上的钩子。
31、通过第二紧固装置、特别是接口(和可能的情况下还有第一紧固装置、特别是接口)优选(大致)居中布置,用于底座件(特别是该底座件的靠背和/或坐面)的造型较少地受所述紧固装置影响或者限制,从而可以改善(优化)有关婴儿或小孩坐姿的整体结构。因此,还提高了整个系统设计时的设计自由度。
32、此外,还能够避免或者至少减少由于婴儿防护设备(防护装置)横向紧固在框架上(如在现有技术中众所周知的那样)所导致的缺点,其中所述防护装置的宽度始终与底座件的宽度相关,以实现可靠的紧固。例如,如果选择超宽的底座件(高脚椅),以便能够使儿童例如更长时间地使用这个高脚椅,已知的解决方案的防护装置(婴儿防护设备)必须具有相应的超宽,然而这可能导致婴儿或小孩的安全性降低。
33、根据(特别是可以与第一方面相结合的)本发明的第二方面,防护装置可通过至少一个紧固装置或者刚好一个第一紧固装置、即下部和/或后部紧固装置和仅仅(或刚好)一个第二紧固装置、即上部和/或后部紧固装置,可选地通过仅仅(或刚好)一个第二紧固装置、即包括钩子的上部和/或后部紧固装置,可松脱地紧固在底座件上(其中可选地可以设置不包括钩子的其它紧固装置)。可选地,还可以设置其它第二紧固装置,其然而没有钩子。优选第二紧固装置具有仅仅一个钩子,或者只通过一个这样的钩子构成。
34、根据(特别是可以与第一和/或第二方面相结合的)本发明的第三方面,防护装置能够通过至少一个或者刚好一个第一紧固装置、特别是前部和/或下部紧固装置以及至少一个或刚好一个第二紧固装置、特别是上部和/或后部紧固装置可松脱地紧固在底座件上,其中,至少一个(或所述一个)第一紧固装置以及至少一个(或所述一个)第二紧固装置布置在防护装置相对于该防护装置的横向延伸的中间部段中或者说参照该防护装置的横向延伸布置在该防护装置的中间部段中。
35、根据(特别是可以与第一和/或第二和/或第三方面相结合的)本发明的第四方面,防护装置能够(或已经)可松脱地紧固在底座件上,其中该底座件的至少一个在使用中与所述防护装置接触的表面部段和/或至少该防护装置的一个在使用中与底座件接触的表面部段配置有(优选包含聚合物、特别是弹性体和/或橡胶和/或硅胶的)增加摩擦装置。
36、所述增加摩擦装置与一个抵靠件的互补表面接触的表面相对于对置件的表面材料具有的静摩擦系数优选为:至少0.4;优选至少0.5;进一步优选至少0.6;可能的情况下至少0.7或者至少0.8;和/或最高5.0或者最高2.5或者最高2.0。
37、优选至少一个(或所述一个第一)紧固装置(参照该防护装置的横向延伸)布置在防护装置的中间部段中。
38、所述底座件可包括(优选高度可调的)底座件坐面和/或(优选高度可调的)底座件靠背。底座件坐面和底座件靠背可以相互(直接)连接,必要时可以构造成一体式的(整体的),或者可以相互间隔开,例如只间接地(例如通过框架)连接。
39、所述防护装置可包括一个防护装置靠背和/或至少一个特别是至少局部至少基本上水平延伸的防护栏和/或至少一个至少局部至少基本上竖直延伸的防护栏。所述防护装置可选择没有(自身的)防护装置坐面。然而,也可以构成一个这样的防护装置坐面。至少局部地至少基本上竖直延伸的可选防护栏可以是一个裆带(裆部部段)。所述相应的防护栏可由一个单独的构件构成,或者一体地成形在防护装置的其它部件上,例如该防护装置的侧壁和/或靠背上。所述(相应的)防护栏可至少局部呈弯曲和/或至少局部呈直线延伸。所述(相应的)防护栏也可在其整个延伸上呈弯曲延伸或者在其整个延伸上成直线延伸。
40、此外,所述防护装置可具有侧壁,该侧壁优选可以沿高度方向延伸至少5cm或至少10cm以上和/或最多30cm和/或该防护装置的整个高度的至少20%或至少40%和/或最多90%。
41、第一紧固装置优选布置在底座件坐面和/或框架上,特别是在该底座件坐面的高度上或者在其下方。
42、第二紧固装置优选布置在底座件靠背和/或框架上,特别是在该底座件靠背之后。
43、第一和/或第二紧固装置优选(分别)包括至少一个快速释放紧固件,该快速释放紧固件也可以具有至少一个闭锁机构和/或卡入机构。快速释放紧固件尤其可以理解为一个无需使用工具和可能也无需旋拧过程就可实现紧固的紧固件。一般来说,第一和/或第二紧固装置可包括至少一个闭锁机构和/或卡入机构。
44、第一和/或第二紧固装置、优选至少第二紧固装置具有优选至少一个可选地钩形的)凸出部和/或至少一个凹槽和/或至少一个开口。在一个特别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相应的、特别是第二)紧固装置在防护装置的靠背上包括一个钩形凸出部,该凸出部例如可在底座件靠背的上端部上翻卷。
45、(配置有增加摩擦装置的)(相应)表面部段优选布置在防护装置的至少一个向后指向的凸出部上、优选防护装置靠背的向后指向的凸出部上,和/或(在使用中)与这样的凸出部接触。在实施方式中,防护装置靠背的下端部上的至少一个凸出部和/或至少一个与所述下端部保持间隔布置的凸出部(例如在靠背的下部三分之一和/或上部三分之一中)可具有这样的表面部段。所述相应的凸出部优选可以至少基本上水平延伸,和/或构造成细长的凸出部,优选具有的长度是凸出部沿垂直于纵向的所有方向的尺寸的至少2倍,进一步优选至少5倍。
46、作为备选方案或者补充方案,底座件靠背根据实施方式(特别是在内侧或者向着防护装置的方向)可具有一个或者多个凸出部,该凸出部构造成与防护装置靠背的上述凸出部相对应。此外,还可以设有相应互补的凹槽(或者开口或空隙),用于接纳相应的凸出部。
47、在一个优选的解决方案中,防护装置的(特别是在该防护装置靠背的下端部上的)最下面的凸出部的上侧抵靠在底座件靠背的下部边缘上,从而特别优选该底座件靠背布置、特别是夹紧在防护装置靠背的最上面的(可选地为钩形的)凸出部与该靠背的最下面的(可选地为非钩形的)凸出部之间。
48、在前一段中已经说明的相应凸出部也可以构造成没有相应的表面部段(其包括增加摩擦装置)。
49、所述底座件优选可具有(可选地高度可调的)底座件脚踏,也可以没有。
50、所述防护装置可具有(可选地高度可调的)底座件脚踏,或者 - 优选 - 也可以没有。
51、所述坐具可包括:
52、- 至少一个高度调节装置,用于(特别是相对于框架)离散和/或无级地调节底座件坐面的高度,和/或
53、- 至少一个高度调节装置,用于(特别是相对于框架)离散和/或无级地调节底座件靠背的高度,和/或
54、- 至少一个高度调节装置,用于(特别是相对于框架)离散和/或无级地调节底座件脚踏的高度,和/或
55、- 至少一个高度调节装置,用于(特别是相对于底座件)离散和/或无级地调节(视情况整个)防护装置的高度,和/或
56、- 至少一个高度调节装置,用于(相对于底座件)离散和/或无级地调节防护装置靠背的高度,和/或
57、- 至少一个高度调节装置,用于(相对于底座件)离散和/或无级地调节防护装置坐面的高度,和/或
58、- 至少一个高度调节装置,用于(相对于底座件)离散和/或无级地调节防护装置脚踏的高度。
59、在实施方式中,所述防护装置可构造成一体式的,必要时构造成整体的。
60、根据实施方式,第一和/或第二紧固装置(或者配设的接口)均不完全地布置在所述中间部段之外、可选也仅局部布置在所述中间部段之外。
61、此外,上述目的还通过一种具有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防护装置特征的防护装置得以实现。只要在上文和/或下文中涉及到底座件,防护装置就可设置成与所述底座件的相应结构配合作用。涉及所述相应的(第一或第二)紧固装置的特征可以部分或者完全(只要不是相应的互补结构的话,例如一个与防护装置的凸出部配合作用的凹槽)由防护装置构成。
62、此外,上述目的还通过一种具有上述底座件特征的底座件得以实现。只要在上文和/或下文中涉及到防护装置,底座件就可设置成与所述防护装置的相应结构配合作用。涉及所述相应的(第一或第二)紧固装置的特征可以部分或者完全(只要不是相应的互补结构的话,例如一个与底座件的凸出部配合作用的凹槽)由底座件构成。
63、此外,上述目的特别是还通过一种用于制造上述坐具、特别是高脚椅的方法得以实现。在该方法中,上述和/或下述功能特征可以作为具体的方法步骤、例如作为用于建立底座件与防护装置的连接的步骤来实施。
64、此外,上述目的特别是还通过一种用于给(特别是本身已经设计成高脚椅的)底座件升级上述防护装置的方法得以实现。在该方法中,上述和/或下述功能特征可以作为具体的方法步骤、例如作为用于建立底座件与防护装置的连接的步骤来实施。
65、上述目的特别是还通过一种用于婴儿或小孩的婴儿防护设备(防护装置)得以实现,其包括用于安装在高脚椅(底座件)上的紧固机构。所述底座件特别是可以包括一个框架、靠背以及布置在框架上的第一坐面。
66、所述紧固机构优选包括:第一紧固装置、特别是闭锁机构和/或卡入机构,用于将婴儿防护设备(防护装置)可松脱地紧固在高脚椅的坐面上和/或框架上和/或第一坐面与框架之间;和第二紧固装置、特别是闭锁机构和/或卡入机构,用于将婴儿防护设备(防护装置)可松脱地紧固在高脚椅(底座件)的靠背上和/或框架上和/或靠背与框架之间,其中如果婴儿防护设备(防护装置)安装在高脚椅上的话,第一紧固装置和第二紧固装置优选分别布置在相对于第一靠背和第一坐面的横向延伸的至少大致中心处。
67、防护装置可包括一个防护装置靠背和/或一个(可选地从防护装置靠背中延伸出的)水平(可选地弧形的)部段,从而可选择地存在一个封闭结构,该结构容纳儿童,特别是可在腹部的高度将儿童围住。
68、一个竖直的裆部部段优选可从水平(弧形)部段的至少大致中心处向着底座件或者坐面的方向延伸,这个裆部部段可选地可包括第一自由端部。第一紧固装置、特别是闭锁机构或卡入机构可布置在这个第一自由端部上,用于将防护装置可松脱地紧固在底座件坐面上、优选底座件坐面的底侧上,或者紧固在框架上或底座件坐面与底座件框架之间。
69、所述裆部部段可以构造成,(当所述防护装置安装在底座件上,并且可以以正常的方式接纳或者已经接纳一名儿童时)儿童分别有一条腿位于裆部部段的右边和左边。
70、作为可选方案,所述防护装置可包括一个防护装置坐面,其可以靠置在底座件坐面上(或者例如当防护装置挂入/挂在底座件中/上时,可以与该底座件坐面间隔开)。作为备选方案,所述防护装置没有防护装置坐面,或者是向下开放的。
71、根据实施方式,所述(竖直的)裆部部段可与(可选的)防护装置坐面连接,其中所述(竖直的)裆部部段另外可具有第一自由端部,第一紧固装置、特别是闭锁机构或卡入机构可布置在该第一自由端部上。
72、所述防护装置靠背可具有一个布置在其背面和/或其上部边缘上的、特别是钩形的凸出部,该凸出部(在使用中)突出于底座件靠背,并且包括一个例如舌形的紧固部段。该紧固部段可以(优选在相对于防护装置靠背的横向延伸的至少大致中心处)优选布置在防护装置靠背的上半部中,例如在防护装置靠背(的背面)的上端部上。
73、所述紧固部段可具有第二自由端部,该第二自由端部是(至少一个)第二紧固装置、特别是闭锁机构或卡入结构的组成部分,用于将防护装置(可松脱地)紧固在底座件靠背上、优选在底座件靠背的背面上,和/或在框架上和/在底座件靠背与底座件框架之间。
74、在一个实施方式中,防护装置靠背、(可选的)防护装置座椅部段、(可选的)防护装置裆部部段和/或水平的(弧形)部段可构造成独立的构件,或者可以通过一个共同的(可选地整体的)主体(例如注塑体)构成。
75、底座件坐面(优选该底座件坐面的底侧)或者框架可包括第一容纳元件或者构成一个这样的元件,该元件可构成第一自由端部和/或第一紧固装置的对应件。第一容纳元件也可以布置在底座件坐面和框架之间,或者由它们共同构成,其中第一容纳元件优选可以布置在相对于底座件坐面的横向延伸的(至少大致)中心处。
76、底座件靠背 - 优选该底座件靠背背面 - 或者框架可包括第二容纳元件或者构成一个这样的元件,该元件可构成第二紧固装置的第二自由端部的和/或配置给防护装置的紧固结构(紧固元件)的对应件。第二容纳元件也可以布置在底座件靠背与框架之间,或者由它们共同构成,其中第二容纳元件优选可以布置在相对于底座件坐面的横向延伸的(至少大致)中心处。
77、在实施方式中,在防护装置靠背上可布置至少一个另外的第二紧固装置或者多个第二紧固装置,其中作为可选方案,参照防护装置靠背的横向延伸,没有第二紧固装置与防护装置靠背的(至少基本上竖直的)中心线的距离超过35%、优选25%、进一步优选15%。
78、在实施方式中,底座件靠背 - 优选该底座件靠背的背面 - 或框架可具有一个或者多个另外的第二容纳元件,其与防护装置的配置给相应的(另外的)第二紧固装置的一个/多个相应的紧固结构(紧固元件)相对应。
79、与(另外的)第二(即配置给第二紧固装置的)紧固元件和另外的第二容纳元件类似,防护装置和底座件坐面或框架可具有另外的第一(即配置给第一紧固装置的)紧固元件和另外的第一容纳元件,其中作为可选方案,没有第一紧固元件参照第一坐面的横向延伸与(基本上竖直延伸的)中心线的距离超过35%、优选25%、进一步优选15%。
80、(相应的)容纳元件的作用是按以下方式与(相应的)紧固元件配合作用,即防护装置可通过一个相应的连接(或者配属的紧固装置)紧固在坐具(高脚椅)上。同时,优选应该易于操控、优选可单手操控,尤其是连接可松脱,因此优选提出一种闭锁机构或者卡入机构。以此还按以下方式公开了一种连接逆转方式,即在防护装置上设有一个容纳元件代替紧固元件中的至少一个,并且设有一个紧固元件代替相关的容纳元件。
81、第一紧固装置,特别是闭锁机构或卡入机构,可具有第一释放元件,用于松脱防护装置在底座件坐面上 - 优选在该底座件坐面底侧上 - 或者在框架上或者在底座件坐面与坐具(高脚椅)的框架之间的紧固。
82、根据实施方式,所述紧固元件中的一个或者每个紧固元件、特别是闭锁元件或卡入元件可插入相关的容纳元件中或者通过该相关的容纳元件提供的(第一或第二)凹槽中,其中所述相应的容纳元件、特别是(第一或第二)凹槽可包括带有闭锁凹槽(可能的情况下闭锁孔)的壁,第一释放元件可卡入所述闭锁凹槽中。在这个位置中,所述释放元件可(牢固地)配合在容纳元件的(第一或第二)凹槽中,从而防护装置的紧固元件可松脱地与高脚椅的容纳元件连接。通过操作释放元件,可以将该释放元件从容纳元件的闭锁凹槽中压出,于是可以将第一紧固元件移出第一容纳元件,以松脱连接。
83、所述相应的凹槽可以是通孔。
84、所述释放元件可以特别是与弹性元件、优选板簧配合作用,并且与该弹性元件共同成为闭锁机构或卡入机构的组成部分。在一个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释放元件可安装在板簧的远端端部部段上或构成该端部部段。可以规定,当闭锁元件或卡入元件充分插入了第一或第二凹槽中时,弹性元件使释放元件压入或穿过闭锁凹槽,并且从而建立可松脱的紧固。
85、多个不同对的紧固元件和容纳元件可构造成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
86、根据实施方式,所述紧固元件中的一个或者每个紧固元件、特别是闭锁元件或卡入元件可插入相关的容纳元件中或者通过该相关的容纳元件提供的凹槽中,其中所述紧固元件包括闭锁凹槽,并且容纳元件包括凸出部,该凸出部可包括一个上升斜面(或者类似机构)。
87、如果第二紧固元件被插入容纳元件或者其凹槽中,该凹槽便在凸出部上移动(并且在必要时通过上升斜面或者类似机构被分离),直到凸出部(卡住或锁回,并且)牢固地配合在紧固元件的闭锁凹槽中。紧固元件、特别是闭锁元件或卡入元件可包括(优选构造成手柄状的 )第二释放元件,该第二释放元件可以布置在容纳元件之外。通过操作第二释放元件,可以将第二紧固元件的闭锁凹槽移离第二容纳元件的凸出部,从而松脱连接,并可将第二紧固元件从第二容纳元件中移出。
88、在实施方式中,上述机构可构造成相反的。
89、在实施方式中,针对任意成对的紧固元件和容纳元件都可设置结合第一释放元件说明的机构。
90、在实施方式中,针对任意成对的紧固元件和容纳元件都可设置结合第二释放元件说明的机构。
91、所述防护装置靠背可在其背面上具有至少一个凸出部,该凸出部可用作与底座件靠背的间隔保持件。凸出部可包含摩擦力高的材料,特别是聚合物(例如硅胶)和/或橡胶,并且在使用防护装置过程中可抵靠在底座件靠背上,从而可以通过增大的摩擦力将防护装置额外地保持在位置中(或者可减少该防护装置来回滑动和/或使其稳定)。
92、作为补充方案或者备选方案,所述防护装置靠背可包括一个另外的、布置在其背面和/或其下部边缘上的、突出于该防护装置靠背的凸出部。所述至少一个另外的凸出部可以(优选在其下部边缘上)与底座件靠背接触,从而可以将该底座件靠背保持在位置中(或者使其稳定)。
93、由从属权利要求中获得进一步的实施方式。
1.用于婴儿和/或小孩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该坐具包括底座件(10)以及用于保护婴儿或小孩的防护装置(11),所述底座件优选包含框架,该防护装置(11)能够通过至少一个或者刚好一个第一紧固装置、即前部和/或下部紧固装置以及至少一个或者刚好一个第二紧固装置、即上部和/或后部紧固装置(30,35)可松脱地紧固在所述底座件(10)上,其中,至少一个第二紧固装置(30)、特别是通过该第二紧固装置定义的接口参照该防护装置(11)的横向延伸而布置在防护装置(11)的中间部段中。
2.用于婴儿和/或小孩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特别是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婴儿和/或小孩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该坐具包括底座件(10)以及用于保护婴儿或小孩的防护装置(11),该防护装置(11)能够通过至少一个或者刚好一个第一紧固装置、即下部和/或前部紧固装置(35)和仅仅一个第二紧固装置、即上部和/或后部紧固装置(30),或者至少通过仅仅一个包括钩子的第二紧固装置、即上部和/或后部紧固装置(30),可松脱地紧固在底座件(10)上。
3.用于婴儿和/或小孩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特别是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婴儿和/或小孩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该坐具包括底座件(10)以及用于保护婴儿或小孩的防护装置(11),该防护装置(11)能够通过至少一个或者刚好一个第一紧固装置、特别是前部和/或下部紧固装置以及至少一个或刚好一个第二紧固装置、特别是上部和/或后部紧固装置(30,35)可松脱地紧固在底座件(10)上,其中,至少一个第一紧固装置以及至少一个第二紧固装置(30,35)、特别是通过相应的紧固装置定义的接口参照该防护装置(11)的横向延伸而布置在该防护装置(11)的中间部段中。
4.用于婴儿和/或小孩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特别是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婴儿和/或小孩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该坐具包括底座件(10)以及用于保护婴儿的防护装置(11),该防护装置(11)能够可松脱地紧固在底座件(10)上,其中该底座件的至少一个在使用中与所述防护装置(11)接触的表面部段和/或该防护装置(11)的至少一个在使用中与底座件(10)接触的表面部段配置有增加摩擦装置(41),该增加摩擦装置优选包含聚合物、特别是弹性体和/或橡胶。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特别是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2或4中任一项所述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第一紧固装置(35)参照该防护装置(11)的横向延伸布置在防护装置(11)的中间部段中。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件(10)包括底座件坐面(14)、优选高度可调的底座件坐面和/或底座件靠背(15)、优选高度可调的底座件靠背,和/或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其特征在于,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其特征在于,第一和/或第二紧固装置(30,35)包括至少一个快速释放紧固件和/或至少一个闭锁机构和/或卡入机构。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其特征在于,第一和/或第二紧固装置(30,35)具有至少一个凸出部、可选地为钩形的凸出部,和/或至少一个凹槽和/或至少一个开口。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特别是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其特征在于,相应的表面部段布置在防护装置(11)的向后指向的凸出部上、优选防护装置靠背(16)的向后指向的凸出部上,和/或在使用中与这样的凸出部接触。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件(10)具有底座件脚踏、可选地高度可调的底座件脚踏,和/或所述防护装置(11)具有防护装置脚踏、可选地高度可调的防护装置脚踏。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其特征在于,设有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其特征在于,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坐具、特别是高脚椅,其特征在于,
15.防护装置(11),其具有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防护装置特征。
16.底座件(10),其具有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底座件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