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无人机,具体涉及一种火箭助推式三角翼无人机。
背景技术:
1、用于作战的中远程特定区域目标打击的无人机需要满足结构紧凑,灵活机动,动力效率高,成本低等特性。在“哈比”无人机基础上改进而来的“哈洛普”巡飞弹,能在空中持续飞行6个小时,航程达1000千米,战斗部重约23千克。“小摩托”——“见证者-136”自杀式无人机,采用了民用航模汽油机,最大飞行速度只有150公里/小时左右,续航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航程、续航速度、载重等因素既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当无人机载重大的时候,其航程相应会缩短。
2、上述“哈洛普”和“小摩托”存在以下缺陷:
3、载荷问题:“哈洛普”的载荷只有23kg,严重影响其空中飞行时间。
4、飞行速度问题:“小摩托”飞行速度低,动力效率低。
技术实现思路
1、因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火箭助推式三角翼无人机,能够有效解决背景技术提到的缺陷。
2、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火箭助推式三角翼无人机,包括翼身融合体,以及对称设置在所述翼身融合体两侧的外翼段,所述外翼段的翼稍连接有翼稍小翼,所述翼稍小翼垂直于所述外翼段,所述翼身融合体包括椭圆柱形机身和机翼,所述机翼前缘后掠形成机翼前缘后掠角,所述机翼前缘后掠角为35°~55°,所述机身中部具有火箭助推器顶锥,所述火箭助推器顶锥还连接有火箭助推器。
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外翼段与所述翼身融合体可拆卸连接。
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机身包括机头和机身中部,沿所述机头向所述机身中部延伸方向,所述机身依次设置有电子设备舱、载荷舱、油箱及发动机电子设备安装舱。
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载荷舱内安装有伞降系统。
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油箱包括前油箱和后油箱,且所述油箱位于所述机身的中轴线上。
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翼身融合体、所述外翼段及所述翼稍小翼均采用树脂基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翼身融合体后缘及所述外翼段后缘设有内侧副翼和外侧副翼。
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火箭助推式三角翼无人机还包括机腹,所述机腹设有机腹设备安装舱。
10、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火箭助推式三角翼无人机,采用三角翼总体布局,翼身融合设计,降低了全机阻力,结构紧凑,携带方便。采用翼身融合油箱设计,增大油箱容积的同时减小机身横截面积进而减小了无人机飞行阻力,续航时间得到大幅增加;采用尾推式动力布置,螺旋桨效率高。本申请的整体结构设计有效提高了无人机巡航速度,减小无人机体积,是一款高效低成本无人机。起飞方式采用火箭助推起飞,准备时间短,灵活性好,作战实用性强。
1.一种火箭助推式三角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翼身融合体,以及对称设置在所述翼身融合体两侧的外翼段(5),所述外翼段(5)的翼稍连接有翼稍小翼(9),所述翼稍小翼(9)垂直于所述外翼段(5),所述翼身融合体包括椭圆柱形机身和机翼,所述机翼前缘后掠形成机翼前缘后掠角,所述机翼前缘后掠角为35°~55°,所述机身中部(4)具有火箭助推器顶锥(12),所述火箭助推器顶锥(12)还连接有火箭助推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火箭助推式三角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翼段(5)与所述翼身融合体可拆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火箭助推式三角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包括机头(3)和机身中部(4),沿所述机头(3)向所述机身中部(4)延伸方向,所述机身依次设置有电子设备舱(1)、载荷舱(2)、油箱及发动机电子设备安装舱(7)。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火箭助推式三角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载荷舱(2)内安装有伞降系统。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火箭助推式三角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箱包括前油箱和后油箱,且所述油箱位于所述机身的中轴线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火箭助推式三角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翼身融合体、所述外翼段(5)及所述翼稍小翼(9)均采用树脂基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火箭助推式三角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翼身融合体后缘及所述外翼段(5)后缘设有内侧副翼(6)和外侧副翼(8)。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火箭助推式三角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机腹,所述机腹设有机腹设备安装舱(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