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有关于一种脚轮,特别是有关于一种用于具有煞车功能的脚轮技术结构改良。
背景技术:
1、一般具有煞车功能的脚轮,另外设有可通过推动而压掣于轮体上的煞车板片,壳体上另外装设一踏板,当将踏板朝下摆动时踏板即可推动该煞车板片抵顶于轮体以进行煞车,踏板朝上摆动时该煞车板片即不推抵于轮体,轮体即可转动。
2、然而,当欲将踏板朝上摆动时,为了方便起见,使用者会使用脚背从下往上勾起踏板,如此一来踏板容易刮伤皮鞋或刮伤脚趾或脚背。另外,踏板朝上或朝下摆动的特征不意被观察到,如此一来常常导致工作人员无法有效确认该脚轮是否处于煞车状态,而容易造成工作环境上的安全顾虑,存在亟待改善的缺弊。
3、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颖且具有进步性的脚轮,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脚轮,可在进行煞车或是解除煞车皆使用由上往下踩踏的动作,且该脚轮可有效地提供煞车状态时的标示。
2、为达成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脚轮,包括一壳体、一煞车件、一第一踏板、一标示部及一第二踏板。该壳体设有一轮体,该轮体围绕一轴向转动。该煞车件可摆动地设于该壳体。该第一踏板设于该壳体并可摆动于一第一位置与一第二位置,该第一踏板包括一第一踩踏端及一抵顶部。该标示部设于该第一踏板远离该轮体的一侧。该第二踏板包括一第二踩踏端,可摆动地设于该壳体。其中,当该第一踏板位于该第一位置时该第二踏板遮盖于该第一踏板设有该标示部的部分,该第一踩踏端远离该轮体,该煞车件未与该轮体接触;当该第一踏板朝该第二位置摆动时,该第一踩踏端朝该轮体摆动,该第一踏板抵顶该煞车件以使该煞车件摆动而抵顶于该轮体,该抵顶部带动该第二踏板摆动以使该第一踩踏端与该第二踩踏端相远离摆动,且该第二踏板未遮盖于该标示部以使该标示部外露。
3、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脚轮,其特征在于,该标示部包括凹设于该第一踏板的一容置槽及一标示件,该标示件装设于该容置槽,该标示件的颜色异于该第一踏板的颜色。
4、较佳地,该标示件凸出于该容置槽,当该第一踏板位于该第一位置时该第二踏板抵顶于该标示件。
5、较佳地,该标示件为橡胶件。
6、较佳地,该煞车件朝上的一端该凸设有一弹片,该弹片弹抵于该壳体的顶部,以使该弹片常态地朝该第一踏板的方向摆动。
7、较佳地,该煞车件通过一第一枢轴枢设于该壳体,该第一枢轴的延伸方向平行该轴向,该第一踏板以一第二枢轴枢接于该壳体,该第二枢轴位于该第一踩踏端与该抵顶部之间。
8、较佳地,该抵顶部以一第三枢轴枢接于该第二踏板,该第二踏板朝向该第一踏板的一侧凸设有相间隔的二结合部,该第三枢轴插设于该二结合部。
9、较佳地,该第二踏板另包括一滑动端,该二结合部位于该滑动端与该第二踩踏端之间,该滑动端滑设抵顶于该壳体。
10、较佳地,该壳体包括二侧壁及一顶壁,该顶壁连接于该二侧壁之间,该轮体枢接于该二侧壁之间,该煞车件位于该轮体与该顶壁之间,该顶壁凹设有一凹槽,该凹槽的两侧分别凸设有一限位挡部,该滑动端穿设有一销件,该滑动端容置于该凹槽,该顶壁另设有与该二限位挡部相间隔的一挡板,该销件跨过该凹槽并滑设于该二限位挡部与该挡板之间。
11、较佳地,该标示件为橡胶件;该煞车件朝上的一端该凸设有一弹片,该弹片弹抵于该壳体的顶部,以使该弹片常态地朝该第一踏板的方向摆动;该煞车件通过一第一枢轴枢设于该壳体,该第一枢轴的延伸方向平行该轴向,该第一踏板以一第二枢轴枢接于该壳体,该第二枢轴位于该第一踩踏端与该抵顶部之间;该抵顶部以一第三枢轴枢接于该第二踏板,该第二踏板朝向该第一踏板的一侧凸设有相间隔的二结合部,该第三枢轴插设于该二结合部;该第二踏板另包括一滑动端,该二结合部位于该滑动端与该第二踩踏端之间,该滑动端滑设抵顶于该壳体;该壳体包括二侧壁及一顶壁,该顶壁连接于该二侧壁之间,该轮体枢接于该二侧壁之间,该煞车件位于该轮体与该顶壁之间,该顶壁凹设有一凹槽,该凹槽的两侧分别凸设有一限位挡部,该滑动端穿设有一销件,该滑动端容置于该凹槽,该顶壁另设有与该二限位挡部相间隔的一挡板,该销件跨过该凹槽并滑设于该二限位挡部与该挡板之间。
12、本发明的优点在于:
13、本发明提供的脚轮,可在进行煞车或是解除煞车皆使用由上往下踩踏的动作,且该脚轮可有效地提供煞车状态时的标示。
1.一种脚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脚轮,其特征在于,该标示部包括凹设于该第一踏板的一容置槽及一标示件,该标示件装设于该容置槽,该标示件的颜色异于该第一踏板的颜色。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脚轮,其特征在于,该标示件凸出于该容置槽,当该第一踏板位于该第一位置时该第二踏板抵顶于该标示件。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脚轮,其特征在于,该标示件为橡胶件。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脚轮,其特征在于,该煞车件朝上的一端该凸设有一弹片,该弹片弹抵于该壳体的顶部,以使该弹片常态地朝该第一踏板的方向摆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脚轮,其特征在于,该煞车件通过一第一枢轴枢设于该壳体,该第一枢轴的延伸方向平行该轴向,该第一踏板以一第二枢轴枢接于该壳体,该第二枢轴位于该第一踩踏端与该抵顶部之间。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脚轮,其特征在于,该抵顶部以一第三枢轴枢接于该第二踏板,该第二踏板朝向该第一踏板的一侧凸设有相间隔的二结合部,该第三枢轴插设于该二结合部。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脚轮,其特征在于,该第二踏板另包括一滑动端,该二结合部位于该滑动端与该第二踩踏端之间,该滑动端滑设抵顶于该壳体。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脚轮,其特征在于,该壳体包括二侧壁及一顶壁,该顶壁连接于该二侧壁之间,该轮体枢接于该二侧壁之间,该煞车件位于该轮体与该顶壁之间,该顶壁凹设有一凹槽,该凹槽的两侧分别凸设有一限位挡部,该滑动端穿设有一销件,该滑动端容置于该凹槽,该顶壁另设有与该二限位挡部相间隔的一挡板,该销件跨过该凹槽并滑设于该二限位挡部与该挡板之间。
1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脚轮,其特征在于,该标示件为橡胶件;该煞车件朝上的一端该凸设有一弹片,该弹片弹抵于该壳体的顶部,以使该弹片常态地朝该第一踏板的方向摆动;该煞车件通过一第一枢轴枢设于该壳体,该第一枢轴的延伸方向平行该轴向,该第一踏板以一第二枢轴枢接于该壳体,该第二枢轴位于该第一踩踏端与该抵顶部之间;该抵顶部以一第三枢轴枢接于该第二踏板,该第二踏板朝向该第一踏板的一侧凸设有相间隔的二结合部,该第三枢轴插设于该二结合部;该第二踏板另包括一滑动端,该二结合部位于该滑动端与该第二踩踏端之间,该滑动端滑设抵顶于该壳体;该壳体包括二侧壁及一顶壁,该顶壁连接于该二侧壁之间,该轮体枢接于该二侧壁之间,该煞车件位于该轮体与该顶壁之间,该顶壁凹设有一凹槽,该凹槽的两侧分别凸设有一限位挡部,该滑动端穿设有一销件,该滑动端容置于该凹槽,该顶壁另设有与该二限位挡部相间隔的一挡板,该销件跨过该凹槽并滑设于该二限位挡部与该挡板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