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例涉及一种负极活性物质和一种包括该负极活性物质的可再充电锂电池。
背景技术:
1、最近,使用电池的电子装置(诸如移动电话、膝上型计算机和电动车辆)的快速发展已经导致对具有相对高容量和较轻重量的可再充电锂电池的需求的令人惊讶的增加。例如,因为可再充电锂电池具有较轻的重量和高能量密度,因此可再充电锂电池最近作为用于便携式装置的驱动电源引起了关注。因此,正在积极地进行改善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性能的研究。
2、对可再充电锂电池的每体积较高容量的需求主要需要使用硅类活性物质,并且例如,对负电极表现出较高比容量的需求也在增加。
技术实现思路
1、实施例涉及一种表现出优异的循环寿命特性和优异的高倍率充电和放电性能的负极活性物质。
2、一些实施例涉及一种包括该负极活性物质的可再充电锂电池。
3、实施例涉及一种负极活性物质,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包括第一活性物质、第二活性物质和第三活性物质。第一活性物质是结晶碳。第二活性物质包括第一核,第一核包括结晶碳和硅类材料。第一碳涂层位于第一核上。第三活性物质包括第二核,第二核包括硅类材料。第二碳涂层位于第二核上。
4、在一些实施例中,结晶碳可以包括天然石墨、人造石墨或它们的组合。
5、在一些实施例中,硅类材料可以包括硅、氧化硅或它们的组合。
6、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碳涂层可以是非晶碳或半结晶碳。
7、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碳涂层可以是非晶碳。
8、在一些实施例中,在第二活性物质中,基于第二活性物质的总100wt%,结晶碳的量可以为约35wt%至约45wt%,基于第二活性物质的总100wt%,硅类材料的量可以为约35wt%至约45wt%,并且基于第二活性物质的总100wt%,第一碳涂层(例如,非晶碳)的量可以为约15wt%至约25wt%。
9、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活性物质、第二活性物质和第三活性物质的混合比可以为按重量比约50:12:38至约50:38:12,并且根据一个或更多个实施例,第一活性物质、第二活性物质和第三活性物质的混合比可以为按重量比约50:15:35至约50:35:15。
10、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活性物质可以具有球形形状。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活性物质可以具有平坦表面或者可以具有起皱的表面。
11、一些实施例涉及一种可再充电锂电池,所述可再充电锂电池包括包含负极活性物质的负电极、正电极和电解质。
12、根据实施例的负极活性物质具有优异的循环寿命特性和优异的高倍率充电和放电特性。
1.一种负极活性物质,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结晶碳包括天然石墨、人造石墨或它们的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硅类材料包括硅、氧化硅或它们的组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第二碳涂层是非晶碳或半结晶碳。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第一碳涂层是非晶碳。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在所述第二活性物质中,基于所述第二活性物质的总100wt%,所述结晶碳的量为35wt%至45wt%,基于所述第二活性物质的总100wt%,所述硅类材料的量为35wt%至45wt%,并且基于所述第二活性物质的总100wt%,所述第一碳涂层的量为15wt%至25wt%。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第一活性物质、所述第二活性物质和所述第三活性物质的混合比为按重量比50:12:38至50:38:12。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第一活性物质、所述第二活性物质和所述第三活性物质的混合比为按重量比50:15:35至50:35:1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第三活性物质具有球形形状。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第三活性物质具有平坦表面或者具有起皱的表面。
11.一种可再充电锂电池,所述可再充电锂电池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