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微生物,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巨大芽孢杆菌、菌剂、复合生态修复剂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1、随着城市河流湖泊中含氮化合物、重金属等的负荷不断加大,水体富营养化严重,蓝藻水华频频爆发,同时产毒蓝藻所产生的藻毒素严重危害人体及水生动植物的健康。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已成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
2、目前水资源的保护与治理主要是物理化学手段,虽然有一定效果,但却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与财力,并且化学方法还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二次污染。
3、因此,亟需开发一种同时具有脱氮、去除蓝藻、藻毒素及重金属六价铬功能的生态修复产品及技术,应用于实际自然水体中,去除水体中多重污染物,这对于水质修复具有重要的意义。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巨大芽孢杆菌、菌剂、复合生态修复剂及其应用,本发明提供的巨大芽孢杆菌具有多重的水体污染物修复功能,能够同时去除富营养化水体中氮、六价铬、蓝藻细胞及产生的藻毒素,它可适用于实际自然水体环境,有效去除水体中多重污染物,为多污染物并存的水体环境的水质修复提供了新的微生物菌剂资源。
2、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3、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巨大芽孢杆菌,所述巨大芽孢杆菌命名为fg2023003,已在2024年4月15日保藏于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保藏编号为cgmccno.30342,微生物分类命名为巨大芽孢杆菌bacillus megaterium。
4、本发明是从中国武汉市武昌区沙湖(30°34′0.91″n,114°20′8.64″e)湖水中通过分离培养获得了一株巨大芽孢杆菌,发现其在高浓度藻溶液、高浓度藻毒素溶液、富氮培养基或富铬培养基中都具有良好的生长能力,繁殖能力优异,具有应用开发的潜力;同时发现巨大芽孢杆菌具有耐碱性能,在ph 9-11同样具有良好的生长能力,可耐受由蓝藻水华导致的强碱性水体环境,使其可以更好的发挥其去除水体待修复因子的功能。通过对其细胞形态进行了sem表征,发现其形貌呈现规则的长杆状。
5、第二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菌剂,所述菌剂含有所述巨大芽孢杆菌。
6、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菌剂中含有培养基,所述培养基中含有碳源。
7、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培养基包括液体lb培养基或液体tb培养基。
8、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菌剂的剂型为菌液、粉剂或颗粒剂。
9、第三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复合生态修复剂,所述复合生态修复剂包括酶、pac以及上述的巨大芽孢杆菌或上述的菌剂,上述复合生态修复剂在污染水体修复中具有杀藻、絮凝、降解藻毒素、去除重金属等综合治理效能的复合生态修复剂。
10、第四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如上所述巨大芽孢杆菌、如上所述菌剂或如上述复合生态修复剂在污染水体修复中的应用,所述污染水体为受污染的河湖、水库、养殖用水、工业废水或生活废水中的任意一种。
11、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将上述巨大芽孢杆菌、上述菌剂或上述复合生态修复剂用于去除污染水体中的氮,所述氮包括氨氮、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
12、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将上述巨大芽孢杆菌、上述菌剂或上述复合生态修复剂用于抑制水体中蓝藻生长或用于清除水体中的藻毒素。
13、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将上述巨大芽孢杆菌、上述菌剂或上述复合生态修复剂用于去除污染水体中的重金属六价铬。
14、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将上述巨大芽孢杆菌或上述菌剂或上述生态修复剂,用于去除污染水体中的藻类,所述藻类包括铜绿微囊藻、集胞藻、鱼腥藻、束丝藻和泡沫节球藻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
15、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将上述巨大芽孢杆菌、上述菌剂或者复合生态修复剂用于组合去除污染水体中的待修复因子,上述待修复因子包括氮、重金属六价铬、蓝藻或藻毒素中的至少两种。
16、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采用如上所述的菌剂修复污染水体时,所述菌剂以106~1010cfu/l的接种量投入所需修复的污染水体中。
17、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的实施例至少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
18、本发明提供的新菌株巨大芽孢杆菌,具有较强的生长繁殖能力及苛刻环境的耐受性,同时可以去除一种或多种实际污染水体中的氮、重金属六价铬、蓝藻及藻毒素等污染因子,可适用自然水体、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等实际污染水体中,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1.一种巨大芽孢杆菌,其特征在于,所述巨大芽孢杆菌命名为fg2023003,已在2024年4月15日保藏于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保藏编号为cgmccno.30342,微生物分类命名为巨大芽孢杆菌bacillus megaterium。
2.一种菌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菌剂含有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巨大芽孢杆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菌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菌剂的剂型为菌液、粉剂或颗粒剂。
4.一种复合生态修复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生态修复剂包括酶、pac以及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巨大芽孢杆菌或权利要求2或3任一所述的菌剂。
5.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巨大芽孢杆菌、如权利要求2或3任一所述的菌剂或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复合生态修复剂在污染水体修复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染水体为受污染的河湖、水库、养殖用水、工业废水或生活废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巨大芽孢杆菌、所述菌剂或所述复合生态修复剂用于去除污染水体中的氮,所述氮包括氨氮、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巨大芽孢杆菌、所述菌剂或所述复合生态修复剂用于抑制水体中蓝藻生长或用于清除水体中的藻毒素。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巨大芽孢杆菌、所述菌剂或所述复合生态修复剂用于去除污染水体中的重金属六价铬。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巨大芽孢杆菌、所述菌剂或者复合生态修复剂用于组合去除污染水体中的待修复因子,所述待修复因子包括氮、重金属六价铬、蓝藻或藻毒素中的至少两种。
10.根据权利要求5-9任一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采用如权利要求2或3任一所述的菌剂修复污染水体时,所述菌剂以106~1010cfu/l的接种量投入所需修复的污染水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