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电梯设备,更具体地,涉及一种4比1电梯系统。
背景技术:
1、现有技术的4比1电梯系统(其曳引轮的线速度与轿厢升降速度之比为4:1),为了满足井道深度(沿电梯轿厢的前后方向)不足或者贯通门的设计需要,通常将对重设置在轿厢的侧面。一些情况中的4比1电梯系统,在轿厢的外部设置2列或4列导轨,且其中2列导轨布置在轿厢中线上。电梯采用该结构布置,布置简便,但是位于轿厢中线上的其中1列导轨需要布置在对重和轿厢之间,导致该列导轨及导轨支架占用了一定的井道宽度空间,无法满足较大轿厢宽度需求或者较大中分门需求,也无法满足井道宽度(沿电梯轿厢的左右方向)不足的需求。因此,如何使电梯系统既能满足贯通门设计需求,又能满足井道宽度不足或较大中分门需求,是电梯设备技术领域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4比1电梯系统,在满足井道深度不足条件或贯通门设计需求的同时,还能够满足井道宽度不足条件或者较大中分门的设计需求。
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4比1电梯系统,包括:
3、轿厢,所述轿厢包括前轿架、后轿架、连接所述前轿架的顶部和所述后轿架的顶部的纵梁、以及固定至所述纵梁的横梁;
4、轿厢牵引组件,包括安装至所述横梁的两个轿顶轮;和
5、对重,设置于所述轿厢外的一侧,并位于所述前轿架和所述后轿架之间,且所述对重的横向中分面与所述轿厢的横向中分面共面。
6、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4比1电梯系统还包括:
7、对重牵引组件,包括并列地安装至所述对重的第一对重轮和第二对重轮,所述第一对重轮和所述第二对重轮的轮轴平行于所述横梁的长度方向,所述横梁居中设置在所述前轿架和所述后轿架之间。
8、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对重包括对重框和对重主体,所述对重主体安装至所述对重框;
9、所述对重框包括位于上侧的上框架,所述第一对重轮和所述第二对重轮安装至所述上框架,且所述第一对重轮和所述第二对重轮的轮轴均位于所述上框架的下方。
10、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4比1电梯系统还包括:承重组件和曳引绳,所述承重组件设置成固定在井道内;
11、所述对重牵引组件还包括对重反绳轮和对重绳头板,所述对重反绳轮和所述对重绳头板均安装至所述承重组件;所述对重反绳轮的轮轴位于所述第一对重轮的轮轴和所述第二对重轮的轮轴之间,且更靠近所述第二对重轮的轮轴,所述对重反绳轮的直径d1大于所述第二对重轮的直径d2;所述对重绳头板位于所述对重反绳轮的靠近所述第一对重轮的一侧;
12、所述曳引绳的一端设置成与所述对重绳头板连接,所述曳引绳的另一端设置成由远离所述第二对重轮的一侧绕入并由靠近所述第二对重轮的一侧绕出地绕过所述第一对重轮,由靠近所述第一对重轮的一侧绕入并由远离所述第一对重轮的一侧绕出地绕过所述对重反绳轮,由远离所述第一对重轮的一侧绕入并由靠近所述第一对重轮的一侧绕出地绕过所述第二对重轮。
13、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对重轮和所述第二对重轮之间的间隙的最小距离为l,d1=d2+l;
14、所述对重反绳轮的轮轴的中心线与所述第二对重轮的轮轴的中心线在水平方向上的投影之间的距离s为:s=(d1-d2)/2;
15、所述曳引绳包括位于所述对重反绳轮与所述第一对重轮之间的第一绳段、位于所述对重反绳轮与所述第二对重轮之间的第二绳段,所述第一绳段和所述第二绳段竖直设置。
16、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承重组件包括主梁和固定至所述主梁的主机架;
17、所述对重牵引组件还包括对重反绳轮支撑架,所述对重反绳轮安装至所述对重反绳轮支撑架,所述对重反绳轮支撑架固定至所述主机架,所述对重绳头板固定至所述主机架或所述对重反绳轮支撑架;
18、所述4比1电梯系统还包括曳引机,所述曳引机安装至所述主机架,所述对重反绳轮高于所述曳引机的曳引轮,绕过所述第二对重轮的所述曳引绳绕过所述曳引轮。
19、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轿厢牵引组件还包括至少一个轿厢反绳轮和轿厢绳头板,所述至少一个轿厢反绳轮和所述轿厢绳头板均安装至所述主梁;
20、绕过所述曳引轮的所述曳引绳依次绕过一所述轿顶轮、所述至少一个轿厢反绳轮和另一所述轿顶轮,并连接至所述轿厢绳头板。
21、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主梁与所述主机架之间设有减震装置;和/或
22、所述曳引机与所述主机架之间设有减震装置;和/或
23、所述对重反绳轮支撑架与所述主机架之间设有减震装置。
24、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横梁居中设置在所述前轿架和所述后轿架之间,所述对重居中地设置在所述前轿架和所述后轿架之间。
25、一些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横梁固定在所述纵梁的下方,两个所述轿顶轮的轮轴位于所述横梁的上方或下方。
2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4比1电梯系统,将对重设置在轿厢外的一侧,并位于前轿架和后轿架之间,这样对重可在电梯的轿厢的侧面沿着竖直方向往复运行。该4比1电梯系统的轿厢包括前轿架和后轿架,不包括设置于轿厢中线处的中间轿架和中间导轨等结构,使得对重可以设置在轿厢中线处(即对重的横向中分面可与轿厢的横向中分面共面),而不用相对轿厢中线前置或后置,并且对重不阻挡轿厢的前后轿门的启闭;此外,省去中间轿架和中间导轨等结构,有利于减小电梯系统所需的井道宽度。因此,本申请实施例的4比1电梯系统,在满足井道深度不足条件或贯通门设计需求的同时,还能够满足井道宽度不足条件或者较大中分门的设计需求。
27、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
1.一种4比1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4比1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4比1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对重包括对重框和对重主体,所述对重主体安装至所述对重框;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4比1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承重组件和曳引绳,所述承重组件设置成固定在井道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4比1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重轮和所述第二对重轮之间的间隙的最小距离为l,d1=d2+l;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4比1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组件包括主梁和固定至所述主梁的主机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4比1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牵引组件还包括至少一个轿厢反绳轮和轿厢绳头板,所述至少一个轿厢反绳轮和所述轿厢绳头板均安装至所述主梁;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4比1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梁与所述主机架之间设有减震装置;和/或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4比1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轿架和所述后轿架对称地设置在所述轿厢的横向中分面的前后两侧,所述横梁居中设置在所述前轿架和所述后轿架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4比1电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梁固定在所述纵梁的下方,两个所述轿顶轮的轮轴位于所述横梁的上方或下方。